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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訂康體場地的使用條件 - 康樂及體育設施使用條件

來源: 康樂及文化事務署 收錄: 2026-08-25 19:10:26
康樂及文化事務署(康文署)公布轄下康體場地使用條件,涵蓋室內及戶外高爾夫球設施、舞蹈室、活動室、遊戲室及露天劇場等。租訂人士須遵守相關規定,包括場地用途限制、設施保養責任及安全指引,以確保公眾妥善使用康樂及體育資源。

康樂及體育設施使用條件

室內和戶外高爾夫球設施

舞蹈室/活動室/遊戲室

露天劇場/表演場地

資料出處與可信度標記

原始 URL:
資料來源: 康樂及文化事務署 (https://www.lcsd.gov.h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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