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篇 強化四大中心、人才集聚高地建設
鞏固提升國際競爭優勢
2.1 確保香港長期繁榮穩定,必須在充分發揮香港既有優勢的同時,加快發展及提高新質生產力。鞏固和提升香港國際金融、航運、貿易中心地位,建設香港國際創新科技中心和打造香港國際高端人才集聚高地,可進一步提升香港競爭力。全力推進「四中心、一高地」的建設,有助推動香港經濟持續發展,釋放促進民生改善的發展紅利,不斷提升市民福祉。同時,深化國際法律及解決爭議中心、區域知識產權貿易中心,以及中外文化藝術交流中心等,將為「四中心、一高地」建設提供有力支持,有利促進科研創新和產業發展,並充分發揮香港在「一國兩制」下「內聯外通」的獨特優勢和國際化城市地位,進一步提升國際競爭優勢。
第六章 國際金融中心
2.2 金融是香港的根本和最大的優勢。香港國際金融中心必須彰顯國際定位,以開放的金融市場吸引全球資金、人才和財金企業匯聚香港。秉持「以穩促進,以進固穩」的方針,壯根基、穩結構、強功能、控風險,充分發揮金融賦能實體經濟的核心作用,建設安全高效的金融基建,系統性構建多元化資本市場。通過深度融合內地與海外市場,積極鞏固香港作為聯通全球金融市場的樞紐功能,便利國際資本把握國家及亞洲發展機遇,同時助力內地企業和資本高水平走向世界,並在全球金融治理體系中發揮更大作用。
強化全球離岸人民幣業務樞紐、國際資產及財富管理中心、國際風險管理中心功能
2.3 強化香港作為全球最大離岸人民幣業務樞紐的功能。全面壯大離岸人民幣業務規模,持續完善離岸人民幣生態體系,增強流動性支持力度,建立香港人民幣離岸市場流動性補充機制,加快推進離岸人民幣產品創新和擴展產品類型,構建全覆蓋、多層次的人民幣跨境流通網絡,提高離岸人民幣融資穩定性。積極推動人民幣作為政府的支付貨幣。進一步增強離岸人民幣市場支持實體經濟的能力,全面提升對貿易、投融資及跨境業務拓展等領域的支持和促進作用,並支持企業在跨境經貿業務上更廣泛使用人民幣,便利人民幣與其他地區貨幣的兌換。加強內地與香港金融監管溝通,在維護香港金融市場穩定議題上保持緊密交流。
專欄2 強化全球離岸人民幣業務樞紐
1. 優化流動性安排
繼續用好與中國人民銀行的貨幣互換協議,優化人民幣業務資金安排,研究加大對香港銀行的流動性支持及暢通資金雙向流動的措施。
2. 擴闊離岸人民幣市場的產品供應
持續擴大人民幣債券發行規模,繼續定期發行不同年期的人民幣債券。推動主權類、機構及企業等高質量發行人,常態化在港發行點心債。研究更多人民幣定息工具發行和交易機制,完善離岸市場收益率曲線。擴闊人民幣債券作為抵押品的應用場景。增加離岸人民幣市場的流動性管理工具及風險管理產品,積極開拓其他領域推動人民幣的計價、結算、投資功能。
3. 推動人民幣櫃台納入港股通
鼓勵內地及國際投資者使用人民幣作為投資貨幣,同時促使更多上市公司設立人民幣櫃台,進一步推動人民幣國際化的發展。
4. 向國際市場推廣香港離岸人民幣服務的優勢
聯同銀行業界積極深耕「一帶一路」和東南亞國家聯盟(東盟)等潛力較大的國家地區,開拓新興市場。
5. 推動以人民幣支付政府開支
特區政府帶頭積極研究和推動在更多合適的場景下以人民幣支付政府開支。
2.4 推動香港鞏固全球領先跨境財富管理中心的地位,為全球主權基金、家族辦公室在香港發展提供優質服務,強化香港管理內地與全球資產配置和財富管理的功能。完善監管和市場基礎設施、壯大專業服務生態,積極推動家族辦公室業務發展,優化基金、單一家族辦公室和附帶權益稅制,驅動更多國際和內地家族資本及長期資金落戶香港並擴大業務。擴大多元資產管理類別和產品選擇,推動基金市場發展,例如另類資產基金和房地產投資信託基金等多元化資產管理工具,從而全面提升資產和財富管理的深度與廣度。
2.5 強化國際風險管理中心功能。深化與內地及海外市場監管合作,充分運用國際保險、再保險及資本市場比較優勢,推動傳統保險與非傳統風險管理工具協同發展,發揮保險相連證券、專屬自保公司、航運專項風險池等多層次風險轉移和分擔機制的疊加效應,鞏固香港作為區域乃至全球巨災及專項風險管理樞紐的戰略功能。同時強化保險業風險為本的資本制度,鼓勵保險資金投資香港及內地的基建項目,提升保險業界風險防控能力和風險管理文化。
第二節 優化股票和債券市場
2.6 圍繞股票及債券兩大核心市場,持續優化市場制度設計和產品生態。提升市場深度、廣度與流動性,協助內地企業「走出去」及國際資本「引進來」。承擔香港作為國家金融對外開放試驗田的角色,積極提升作為國際金融中心的話語權和影響力。
2.7 優化證券市場效能。加強上市制度的競爭力及提升證券市場基建的營運效率,支持內地及海外行業龍頭及優質新興產業企業赴港上市,包括深化香港交易所與前海股權交易中心對接合作,助力更多內地優質企業透過香港的上市平台對接國際資本市場,構建更加順暢高效的上市服務。完善擴充金融市場互聯互通機制,拓展新興領域,發揮投融資平台功能,推動與共建「一帶一路」國家及全球南方等新興經濟體的經貿、金融與基礎建設合作。
2.8 優化國際債券市場。協同推進一級市場發行、二級市場流動性提升、離岸人民幣業務拓展,以及固定收益與貨幣基礎設施建設。完善「債券通」(南向通),持續推進南向通在投資規模、投資者範圍、產品、交易安排等方面的優化擴容。推動更多內地機構投資香港債券市場,擴大「股票通」、「債券通」、「理財通」、「私募通」渠道和業務量。發展多元金融產品與風險管理工具,研究為回購交易設立中央對手方結算及完善場外衍生產品規管。穩步推進政府數字債券常態化發行,完善相關法律和市場配套,推動數字債券普及化,加快債務工具中央結算系統(Central Moneymarkets Unit, CMU)商業化、國際化及現代化,推動本地股票及債券中央證券託管平台對接,建設切合香港市場特點及人民幣國際化需求的定息及貨幣產品電子交易平台,將CMU發展成為區域內領先的中央證券託管機構。
2.9 吸引國際金融機構在香港設立區域總部或辦事處,支持金融機構以香港為區域基地。堅定支持亞洲基礎設施投資銀行等多邊開發機構利用香港成熟的資本市場支持項目融資、發債、投資及財務管理的運作,積極配合和支援亞洲基礎設施投資銀行在港設立的辦事處的需要。加強國際金融人才培養與引進,完善專業資格銜接、實務培訓及跨境交流機制,壯大具備國際視野與專業能力的金融人才隊伍。
2.10 加強金融機構建設和國際金融參與合作。深度參與區域以及全球金融發展進程。支持內地大型金融機構利用香港平台提升綜合服務水平,助力內地金融機構加大在港資本投入,以香港為國際總部發展海外業務。發揮內地大型金融機構在港機構作為集團風險管理中心以及經營基地的作用,支持內地銀行、保險公司(尤其是國際化再保險公司)開拓國際市場。發揮內地其他金融機構在港機構國際化經營窗口作用。發揮中資企業出海中轉站作用。舉辦高水平金融盛事,深化國際交流及務實合作。
2.11 便利公司遷冊來港。有序引導具備良好資本、治理及實質營運的境外企業(尤其是金融機構)遷冊來港,提升在港金融實體的質量與穩定性。
第三節 構建大宗商品交易生態圈
2.12 以黃金為切入點,構建大宗商品交易生態圈。全面推動黃金交易相關清算系統、倉儲、供給和基礎建設的協同發展,充分發揮黃金戰略資產作用。長遠對標國際主要黃金交易中心,實現軟硬件雙軌並行的發展格局。加速構建基礎設施,為國際標準黃金交易提供高效可信的服務。全方位支援更多金商和金融機構落戶香港,擴容增量。全面提升香港黃金倉儲量和精煉能力。強化本地人才培訓,研究為黃金相關企業提供進一步優惠政策。深化本地與內地黃金市場合作,積極推進互聯互通,建設一站式儲存、交易、清算和服務中心,構建一體化的黃金生態圈。探討發展人民幣計價黃金市場、大宗商品市場,加強與上海黃金交易所和上海期貨交易所等內地交易所合作,加大吸引國際投資者力度,增加人民幣定價產品。
2.13 統籌推動離岸人民幣大宗商品交易創新突破。充分發揮香港作為倫敦金屬交易所全球倉庫網絡許可交付地點的獨特優勢,帶動更多大宗商品相關的交易、風險管理,以及融資等業務聯動發展,探索打通其他投資工具需求的新路向,建設高效開放的大宗商品生態圈。進一步豐富香港人民幣計價結算的大宗商品期貨期權品種,鼓勵和支持香港大宗商品現貨交易使用人民幣計價結算。發展人民幣大宗商品交易,與內地市場錯位互補發展,包括與前海聯合交易中心協同合作。
第四節 推進「金融+」 以金融服務實體經濟
2.14 推進「金融+科技創新」。推動耐心資本和風投創投投入科技創新和產業創新。優化科技企業上市制度,擴闊融資渠道。推動科技金融加速成長,支持創新科技企業融資做大做強。推進數字金融,全面提升金融機構服務效率與風險防控能力,探索數字金融基礎建設的深層應用。秉持「相同業務、相同風險、相同規則」原則,構建全球領先的數字資產發牌及監管制度,推動數字資產流動性及市場創新發展。以市場化方式吸引各類金融資源投入到科技創新領域,強化高等教育前沿科技研究、科技成果轉化及產業化、新興產業發展,全生命周期支持科研成果向市場轉化;推進「金融+貿易」。重點強化貿易融資、供應鏈金融、結算清算,以及風險管理服務,加強對中小企業及跨境貿易的支持;推進「金融+綠色發展」。全面推動綠色和可持續金融快速發展,推動建設國際碳市場,助力國家工業、交通、能源等重點領域實現低碳轉型,支持綠色產業有序「走出去」;推進「金融+知識產權」。應用知識產權融資沙盒,將知識產權融入金融服務體系,助力知識產權價值轉化,進一步釋放知識產權作為經濟發展新動能的潛力;推進「金融+航運」。配合國際航運綠色轉型的融資需求及國家大宗商品貿易戰略,協助航運企業拓展多元融資渠道與發展空間;推進「金融+民生」。深化普惠金融發展,提升金融服務的覆蓋面和可及性,完善面向社會各界的金融服務體系。
專欄3 推進「金融+」
1. 金融+科技創新
推出100億元創科產業引導基金,涵蓋五個主題板塊,包括生命健康科技、人工智能與機械人、半導體與智能設備、數字化與升級轉型,以及未來與可持續發展。預期基金規模可達到至少400億元,即市場投入的資金會是政府出資總額至少3倍。
推出創科創投基金優化計劃,調撥最多25億元與業界配對成立聯合基金,投資策略性產業的初創企業。預期吸引最少75億元市場資金。
透過政府全資擁有的香港投資管理有限公司作為耐心資本,積極推進圍繞硬科技、生命科技、新能源╱綠色科技,以及相關應用的共同投資。
穩步推進金融科技發展,包括數據及支付基建、人工智能、增強韌性,以及金融代幣化等四大重點領域。
通過金融管理局Ensemble項目推動使用代幣化技術提升多種資產類別及用例的進一步實際應用。
穩慎推動新興數字資產例如央行數碼貨幣(Central Bank Digital Currency, CBDC)、穩定幣、代幣化存款、代幣化債券以及代幣化證券產品發展。
深化金融監管沙盒應用,擴大覆蓋範圍,實現金融創新與監管之間的動態平衡。
2. 金融+貿易
持續推進Cargoˣ項目建設,連結貨運物流與貿易數據平台,促進貿易單據電子化及跨境數據交換,推動電子認證在貿易單證電子化中的作用。
優化稅務寬免等措施,加強香港對內地及海外企業設立企業財資中心的吸引力。
3. 金融+綠色發展
積極推進國際碳市場建設,引導資金流向可持續投資領域。
健全可持續金融相關信息披露體系及可持續金融生態系統,提升市場在綠色金融與轉型金融方面的能力及專業水平。
推動跨境市場協作與創新,促進綠色與可持續項目高效對接國際資本,助力全球實現可持續發展目標。
4. 金融+知識產權
加強對創新型企業的融資支持,更好滿足科技創新企業在資金運營、研發拓展等方面的實際需求。
5. 金融+航運
支持開發多元航運金融、保險,以及貿易融資產品和增值服務。
支持航運綠色及數字化升級轉型,推動新能源船舶建設、清潔能源運輸,以及低碳營運模式發展。
推動海運領域跨境人民幣結算。
支持船東互保機構加快發展,並推動海事保險培訓。
6. 金融+民生
推動養老金融體系優化升級,持續提供多元養老金融產品。
聚焦便民利企,持續優化跨境支付通。
積極支持中小企業發展,加強對中小企業的金融支持,資助中小企業數碼轉型。
第五節 加強金融風險防範
2.15 維護金融安全,健全長期機制,提升金融風險監測、預警、防範和處置能力,完善跨市場、跨機構風險聯防聯控機制。加強重點領域風險監測,健全金融基礎設施和數據安全保障體系,鞏固網絡安全、金融科技監管和反洗錢能力。
第七章 國際航運中心和航空樞紐
2.16 鞏固提升國際航運中心地位,穩箱量、增價值、強協同,以數量型轉向價值型為導向,加快實現從「噸位大港」向「價值港」轉型升級。加快發展現代航運服務業,構建多元化、韌性強的國際運輸通道體系,促進國際航空貨運以及低空經濟健康有序發展,加快推動海空聯動、綜合提升香港在國家現代交通網絡中的樞紐功能。
第一節 推進香港航運業數字智能化、綠色轉型
2.17 推動智慧綠色港口發展,完善物流數據互聯互通。引領碼頭營運商加快推進香港葵青貨櫃碼頭智能化的步伐。持續釋放「港口社區系統」的發展潛能,和全球航運商業網絡深度融合,為本地物流及貿易企業提供一站式海、陸、空物流及供應鏈數據和「一單多報」等增值服務。加快建設綠色船用燃料加注和貿易中心,與泛珠三角城市深化協作,構建以香港為中心的「綠色能源走廊」,研究共建新能源船舶綠色低碳全產業鏈、供應鏈,達致「華南生產貯運、香港加注貿易、服務全球船舶」的新格局,打造全過程低碳的區域綠色船用燃料供應鏈體系。
專欄4 推進航運業綠色升級轉型
1. 綠色船用燃料使用比例
於2030年香港註冊船舶使用綠色船用燃料的比例達7%。
2. 降低碳排放
於2030年葵青貨櫃碼頭碳排放比2021年降低30%。
3. 建立「綠色能源走廊」
至2030年,建立五條「綠色能源走廊」,助力香港發展成為綠色船用燃料加注及貿易中心。
2.18 推進港口高質量協同發展,深化與內地及國際航運港口合作。強化國際中轉樞紐地位,融入國家物流樞紐網絡,助力國家增強在全球航運布局的競爭力和主導性。透過互利合作,便利貨物可在香港及洋浦兩地選港出口,兩地的東南亞航線互相替補,形成雙樞紐格局。善用中南美洲航線的比較優勢,協同粵港澳大灣區其他城市的國家骨幹冷鏈物流基地,發展香港成為華南冷鏈國際貿易中心,助力國家建設「華南— 南美」國際冷鏈物流通道。持續深耕「鐵海陸江」立體多式聯運體系建設,透過推進跨境貨車跨省營運及監管體系改革以及推動粵港澳商用車駕照互認,減低貨物經香港中轉的成本,實現「穩箱量」的目標。
專欄5 推進港口高質量協同發展
1. 持續深耕建設「鐵海陸江」立體多式聯運體系
拓展貨源,打造高價值貨物中轉樞紐,並做大中南美洲和大洋洲等新市場。探索建立轉口商貿區,便利經香港中轉的貨物在粵港澳大灣區內流動。推動與粵港澳大灣區其他城市制定高附加值物流管理準則和標準,協同打造粵港澳大灣區國際性綜合交通物流樞紐集群。探索基於多式聯運單證的「一單制」金融保險服務創新。
2. 深度參與建設粵港澳大灣區世界級港口群
推廣香港葵青—深圳鹽田港口錯位發展的成功經驗,推動香港與粵港澳大灣區其他港口錯位發展及高效協作,產生協同效應,吸引粵港澳大灣區中南美洲進出口貨運集中在香港處理,重振粵港澳大灣區其他港口與香港之間的駁船網絡。與深圳、惠州開展國際航運和港口合作,探索港深跨境集裝箱貨運和特定航線江海直達運輸模式。
3. 積極參與「水水中轉」⁶智慧綠色物流模式建設的場景培育
為自主船在香港及整個粵港澳大灣區的使用創造有利營運環境,從而推動粵港澳大灣區航運智能化轉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