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香港租屋,業主要我先付三個月按金和一個月租金,總共四萬元,但拒絕簽正式租約,這樣安全嗎?

📖 適合讀者: 新來港人士
這樣做非常不安全,極有可能是租屋詐騙。在香港,正式租約必須以書面形式訂立,並繳付印花稅(俗稱打釐印),否則不受法律保障。根據《地產代理條例》,業主收取按金通常為兩個月租金,不可超過三個月。你應要求業主出示土地查冊記錄以確認其業主身份,並簽署正式租約。如遇可疑情況,可致電香港海關舉報熱線2545 6182,或向差餉物業估價署查詢。切勿在未簽約前支付任何款項。

💡 實用貼士

簽租約前一定要查冊確認業主身份,並打釐印,否則你的按金可能血本無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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