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香港,家暴受害人可以申請什麼法律保護令?如何申請?

📖 適合讀者: 香港居民
家暴受害人可根據《家庭暴力條例》申請「強制令」或「騷擾令」,禁止施暴者接近或騷擾。申請需前往家事法庭(地址:香港灣仔港灣道12號灣仔政府大樓)提交表格,費用全免。若情況緊急,可要求法庭在24小時內頒布臨時命令。申請時需提供施暴證據(如醫療報告、照片、證人陳述)。若不懂法律程序,可致電法律援助署(電話:2537 7683)或家事法庭登記處(電話:2840 1688)查詢。

💡 實用貼士

申請保護令毋須律師,但建議先諮詢社工或法律熱線(如當值律師服務:2388 1818)。

知識分類

所屬分類: 緊急安全 · 家暴求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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