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香港,兒童獨留在家是否違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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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香港,獨留兒童在家屬違法行為。根據香港法例第212章《侵害人身罪條例》第27條,任何人故意忽略、拋棄或遺棄兒童,導致其受到不必要的痛苦或健康損害,即屬犯罪,最高可判監禁10年。社會福利署建議,未滿12歲的兒童不應獨留家中,即使短時間也不可以。若鄰居或社工發現兒童獨留,可報警或致電保護兒童免受虐待熱線(852)2343 2255。

💡 實用貼士

如需短暫外出,可聘請持牌保姆或帶同孩子同行,切勿心存僥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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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屬分類: 緊急安全 · 兒童安全與求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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