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公務員嘅紀律處分程序係點?

📖 適合讀者: 香港居民
香港公務員紀律處分程序按《公務員事務規例》進行,包括初步調查、紀律聆訊及裁決。輕微違規可被口頭警告或書面警告,嚴重者可被降級、迫令退休或革職。公務員有權申辯及上訴。2024年政府簡化紀律程序,加快處理個案。查詢可向部門紀律組或公務員事務局2810 3110了解。

💡 實用貼士

被紀律處分者可向公務員敍用委員會或行政上訴委員會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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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屬分類: 政府與制度 · 公務員體系與编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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