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的稅務上訴機制是怎樣的?不滿評稅怎麼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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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不滿稅務局的評稅,可在評稅通知書發出後1個月內以書面提出反對,列明理由。稅務局會覆核,若維持原判,可向稅務上訴委員會提出上訴,該委員會為獨立法定機構。上訴須於稅務局決定後1個月內提出。查詢可致電187 8022。逾期反對可能不獲受理,須盡快處理。

💡 實用貼士

提出反對期間,稅款仍須先繳交,否則會被加徵罰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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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屬分類: 政府與制度 · 稅制與稅務局職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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