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022年4月30日起,香港全面禁止進口、製造、售賣、宣傳及管有電子煙和加熱煙產品,違者最高罰款50,000港元及監禁6個月。即使自用,攜帶入境亦屬違法。在禁煙區使用電子煙同樣會被罰款1,500元。
💡 實用貼士
切勿將電子煙放入行李或隨身攜帶入境,海關會嚴格檢查。
電子煙
加熱煙
禁售
入境限制
條目資訊
| 所屬分類 | 法律法規 · 吸煙法規與禁煙區 |
| 適合讀者 | 外國遊客 |
| 更新日期 | 2026-08-28 |
| 條目編號 | #30(知識庫共 11563 條) |
| 內容性質 | 香港生活百科 · AI 優化內容 · 官方資料核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