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香港餐廳結賬時,賬單已包含服務費,還需要再給小費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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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需要。根據香港法律及飲食業慣例,若賬單已列明「加一服務費」(即10%),則無需再額外給小費。此費用已涵蓋服務員薪金,額外小費純屬自願。若服務特別出色,可留下零錢(如10-20元)或於找續時說「唔使找」,但並非必須。高級餐廳或酒店餐廳可能收取更高服務費(如15%),結賬前應細閱賬單。若賬單未含服務費,可酌情給5-10%現金小費。

💡 實用貼士

部分餐廳會將服務費標示為「10% Charge」,與小費不同,留意英文用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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