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工作簽證的「受養人」可以在港工作嗎?

📖 適合讀者: 新來港人士
可以。受養人簽證持有人(配偶及18歲以下子女)可在香港工作,不需另行申請工作簽證。但受養人需持有有效的受養人簽證,且主申請人的簽證仍然有效。受養人可在港從事任何合法工作,包括兼職及全職。若受養人為18歲以上子女,則需自行申請工作簽證。受養人簽證續簽需與主申請人一同辦理,費用為港幣230元。

💡 實用貼士

受養人工作不需額外申請,但需確保簽證在有效期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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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屬分類: 法律法規 · 工作簽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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