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法規 · 工作簽證
香港工作簽證的「拒簽原因」有哪些?
常見拒簽原因包括:1) (入境處並無明文以月薪$20,000為拒簽門檻,薪酬須與市場水平相若即可);2) 學歷不符合要求(低於學士學位);3) 職位被認為可由本地僱員勝任;4) 僱主公司資格不足(如空殼公司);5) 申請人曾有犯罪記錄或逾期居留記錄;6) 文件不齊全或偽造。拒簽信會列明原因,申請人可在28日內上訴或重新申請。建議針對拒簽原因補充證據,如提高薪酬或提供更詳細的職位說明。
💡 實用貼士
收到拒簽信後,先分析原因再決定上訴或重新申請,不要盲目重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