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養人簽證申請被拒,可以上訴嗎?程序係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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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受養人簽證申請被拒,你可以喺收到拒絶通知書後28日內提出上訴。上訴需提交至「入境事務審裁處」,地址係香港灣仔告士打道7號入境事務大樓,費用為港幣500元。你需填寫上訴表格,並附上拒絶通知書副本及支持理據(如新嘅經濟證明或法律意見)。審裁處會安排聆訊,一般需時3至6個月。若上訴失敗,你可考慮重新申請,但需解決原有問題(如經濟證明不足)。查詢熱線2824 6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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