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養人簽證持有人可以申請香港永久居民身份嗎?

📖 適合讀者: 新來港人士
受養人簽證持有人若連續留港滿7年,可申請成為香港永久居民。期間需符合「通常居住」要求,即每年離港不超過180日。申請時需提交護照、簽證紀錄、稅單及工作證明等。申請費用為港幣370元,處理時間約6至8星期。若你以受養人身份留港,但期間有工作或創業,會更有助申請。成功後,你可獲發永久居民身份證,並享有選舉權及公屋資格。查詢熱線2824 6111。

💡 實用貼士

保留所有出入境紀錄及稅單,方便日後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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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屬分類: 法律法規 · 受養人簽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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