優才計劃獲批後,配偶及子女可否一同來港?

📖 適合讀者: 新來港人士
可以。優才計劃申請人獲批後,其配偶及18歲以下未婚子女可作為受養人一同來港,無需另行申請。受養人可在香港工作、讀書,享有與申請人相同的權利。申請時需提供結婚證書、子女出生證明等關係證明文件。受養人的逗留期限與申請人相同,申請人續簽時受養人亦需同步續簽。若申請人居住滿7年成為永久居民,受養人亦可同時申請永久居民身份。

💡 實用貼士

受養人來港後可自由工作,無需僱主擔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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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屬分類: 法律法規 · 優才與專才計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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