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可以。根據香港法例,任何人不得在政府場所(包括公共圖書館、體育館、政府辦公室)內飲酒或攜帶已開啟的酒精飲品,違者可被罰款1,500港元及監禁7天。此外,管理人員有權要求醉酒人士離開。建議飲酒後避免前往這類場所,或先回家休息。
💡 實用貼士
醉酒狀態下進入政府場所可能被拒,甚至被報警處理。
政府場所
公共圖書館
禁酒
罰款
條目資訊
| 所屬分類 | 法律法規 · 飲酒法規 |
| 適合讀者 | 新來港人士 |
| 更新日期 | 2026-08-28 |
| 條目編號 | #5662(知識庫共 11563 條) |
| 內容性質 | 香港生活百科 · AI 優化內容 · 官方資料核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