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法規 · 噪音法規
外國人在香港公園或沙灘用擴音器做瑜伽班,需要許可嗎?
需要。在公園、沙灘等公眾地方使用擴音器或音響設備,必須事先向康樂及文化事務署(康文署)申請「場地使用許可證」,並遵守噪音限制(通常日間不超過70分貝)。未經許可而使用,康文署職員可要求停止,警方亦可票控,最高罰款5,000港元。申請費用視乎場地,約200-500港元,需提前兩星期提交。建議使用無線耳機教學,避免擴音器。
💡 實用貼士
私人會所或健身室場地通常不需額外許可,較方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