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來港人士想辦街頭藝術展,用擴音器播放音樂,需要什麼申請?

📖 適合讀者: 新來港人士
需要向地政總署申請「臨時公眾娛樂場所牌照」,並向環保署提交噪音評估。申請費用約1,500港元,需提前一個月提交。場地若在私人地方(如商場),則只需業主同意。活動期間音量不得超過70分貝(日間),晚上7時後禁止。無牌舉辦最高罰款5萬港元。建議租用已獲批的藝術空間,省卻申請程序。

💡 實用貼士

可考慮申請「藝穗會」等文化場地,已有音響許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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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屬分類: 法律法規 · 噪音法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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