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電梯、水泵屬大廈公用設施,若發出過量噪音(住宅區夜間超過55分貝),業主立案法團有責任維修。你可向管理處反映,要求聘請工程師檢測。若法團不處理,可向環保署投訴(2838 3111),署方可發出「消減噪音通知書」。維修費用由大廈維修基金支付,住戶不需自費。
💡 實用貼士
出席業主大會,集體要求法團跟進,效率更高。
電梯噪音
水泵
法團
維修
環保署
條目資訊
| 所屬分類 | 法律法規 · 噪音法規 |
| 適合讀者 | 香港居民 |
| 更新日期 | 2026-08-28 |
| 條目編號 | #5752(知識庫共 11563 條) |
| 內容性質 | 香港生活百科 · AI 優化內容 · 官方資料核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