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香港行山時遇到野生猴子,可以餵牠們嗎?會被罰多少錢?

📖 適合讀者: 大陸遊客
絕對不可以!根據香港法例第170章《野生動物保護條例》,未經許可餵飼野生動物(包括猴子)即屬違法。自2024年8月1日起,非法餵飼的最高罰款已由1萬港元提高至10萬港元,並引入定額罰款機制,金額為5,000港元。執法部門(如漁農自然護理署及警方)會加強巡邏,特別在金山郊野公園、獅子山郊野公園等猴子出沒熱點。切勿以身試法,違者一經定罪,最高可被判處罰款10萬元及監禁1年。

💡 實用貼士

見到猴子請保持距離,切勿餵食或挑釁,食物收好,避免引來猴子搶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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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屬分類: 法律法規 · 野生動物保護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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