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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陸遊客想帶胡椒噴霧去香港自衛,海關會點
法律法規 · 武器與管制物品
大陸遊客想帶胡椒噴霧去香港自衛,海關會點處理?
📖 適合讀者: 大陸遊客
胡椒噴霧喺香港被列為「攻擊性武器」,根據《武器條例》第238章,攜帶入境屬違法,海關會沒收並可能起訴你。一經定罪,最高可判監禁3年及罰款$10,000。即使你話係自衛用途,都唔會獲豁免。建議唔好帶,香港治安良好,遇到危險可打999求助。
💡 實用貼士
如果擔心安全,可以購買合法嘅個人警報器,體積細又唔違法。
胡椒噴霧
海關
攻擊性武器
違法
罰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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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屬分類:
法律法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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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器與管制物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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