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想在香港郵政局寄電子產品(如手機)去美國,有甚麼限制?

📖 適合讀者: 香港居民
寄手機等電子產品去美國,需注意鋰電池的限制。香港郵政不接受寄送內置鋰電池的設備(如手機、平板)作為普通郵件,但可透過「特快專遞」寄送,且需符合國際航空運輸協會(IATA)規定,電池容量不得超過100Wh。寄件時需填寫「電池聲明書」,並確保設備已關機。郵費按重量計算,例如1公斤手機約$300(特快專遞),需時3至5個工作天。

💡 實用貼士

建議拆下電池或使用原裝包裝,減少海關檢查風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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