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香港領養寵物需要什麼條件和手續?

📖 適合讀者: 香港居民
在香港領養寵物主要透過愛護動物協會(SPCA)或漁農自然護理署的夥伴機構。申請人須年滿21歲,提供住址證明、身份證及經濟證明,並接受家訪。SPCA位於灣仔總部(電話:2802 0501)及多區分處,領養費約港幣800至1,500元,已包括絕育、晶片及疫苗。審批過程約一至兩星期,成功後需簽署領養協議。

💡 實用貼士

領養前先確認住所是否允許飼養寵物,避免因業主反對而棄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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