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傭在港工作滿兩年後,僱主需要支付長期服務金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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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需要。根據《僱傭條例》,長期服務金僅適用於連續受僱滿5年的僱員,且因非紀律原因被解僱或辭職。外傭合約通常為2年,若期滿後雙方續約,服務年資會累計。若外傭連續服務滿5年後被解僱(非因過失),僱主需支付長期服務金,計算方式為最後一個月工資的2/3乘以服務年資(上限為港幣390,000元)。但若外傭自行辭職或合約期滿不續約,則無需支付。

💡 實用貼士

若計劃長期聘請,需留意5年後的潛在長期服務金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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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屬分類: 生活服務 · 家務助理與外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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