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來港人士想請外傭,但未有香港住址證明,可以嗎?

📖 適合讀者: 新來港人士
不可以。申請外傭簽證時,入境事務處要求僱主提供香港住址證明(如租約、水電費單或銀行月結單),以確認有合適住宿提供給外傭。若你剛來港未有住址,可先租樓並取得租約,或使用親友地址(需獲同意)作為臨時證明。此外,入境處會審查住宿是否適合(如房間面積、獨立床鋪)。建議待取得正式住址證明後再申請,避免被拒。

💡 實用貼士

租約需為正式加蓋印花版本,入境處才接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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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屬分類: 生活服務 · 家務助理與外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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