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以行政長官為首,下設政務司、財政司、律政司三司及十三個決策局。行政長官由選舉委員會選出、中央人民政府任命,任期五年。三司負責統籌政策,十三局則分管教育、醫務衞生、房屋、運輸等範疇。市民可致電1823政府熱線查詢各部門聯絡方法,或瀏覽gov.hk了解架構。立法會負責立法和監察政府,區...
立法會負責制定法律、審批政府開支和監察政府,現有90個議席。區議會則處理地區事務,如環境衞生、康樂設施,屬諮詢性質。立法會選舉每四年一次,區議會選舉亦每四年一次。選民須年滿18歲並登記做選民,可透過選舉事務處網站或致電2891 1001查詢。
立法會負責制定法律、審批公共開支及監察政府,由地區直選及功能界別議員組成。區議會則負責地區事務諮詢,反映居民意見,推動社區建設。立法會選舉每4年一次,區議會選舉亦每4年一次。查詢可致電立法會秘書處39193333,區議會可透過民政事務總署查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