開埠初期 · 政治

首部警察條例與正規警隊成立

1844年
港府頒布警察條例,正式建立正規警隊,由警察司統轄,負責治安、緝私與消防。警隊成立反映殖民政府對社會秩序的重視,亦成為日後維持管治、處理華洋衝突及罷工騷動的核心力量。
發生年份 1844
所屬年代 開埠初期
事件類別 政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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