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治發展 · 政治

《展拓香港界址專條》簽訂

1898年6月
英國以保衛香港為由,強迫清政府簽訂《展拓香港界址專條》,租借深圳河以南的新界及二百多個島嶼,為期九十九年。新界面積約為原有香港土地的十一倍,涵蓋九龍界限街以北至深圳河,以及大嶼山等離島,奠定日後香港都會區的地理格局。
發生年份 1898
所屬年代 英治發展
事件類別 政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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