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治發展 · 政治
《展拓香港界址專條》簽訂
1898年6月
英國以保衛香港為由,強迫清政府簽訂《展拓香港界址專條》,租借深圳河以南的新界及二百多個島嶼,為期九十九年。新界面積約為原有香港土地的十一倍,涵蓋九龍界限街以北至深圳河,以及大嶼山等離島,奠定日後香港都會區的地理格局。
發生年份
1898
所屬年代
英治發展
事件類別
政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