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居民食物中毒後,可以申請哪項政府津貼?

📖 適合讀者: 香港居民
香港居民因食物中毒住院,若符合資格可申請「綜合社會保障援助計劃」(綜援)中的醫療費用豁免,或「傷殘津貼」若導致長期殘疾。但一般短期食物中毒不設直接現金津貼。若因工作場所提供的食物中毒,可向勞工處(2717 1771)申報工傷,獲工傷病假津貼(為期最多24個月,金額為每月收入80%)。另外,若中毒源頭來自食肆,可透過小額錢債審裁處追討醫療費和收入損失。

💡 實用貼士

工傷索償需在意外後14天內通知僱主,並保留醫生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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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屬分類: 緊急安全 · 食物中毒應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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