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的法官是終身制嗎?會被隨意罷免嗎?

📖 適合讀者: 新來港人士
香港法官享有任期保障,並非終身制,但可續任至退休年齡,一般為65歲,終審法院及高等法院法官可延至70歲。法官只有在無力履行職責或行為不檢的情況下,才可由行政長官根據終審法院首席法官任命的審議庭建議予以免職,程序嚴謹。法官薪酬由獨立委員會釐定,不得被削減,以保障司法獨立。這些安排確保法官審案時不受政治或行政干預。查詢可致電司法機構2869 0869。

💡 實用貼士

法官免職門檻極高,香港歷史上極少發生,反映制度對司法獨立的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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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屬分類: 政府與制度 · 終審法院與司法獨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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