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生簽證持有人可以兼職工作嗎?

📖 適合讀者: 新來港人士
學生簽證持有人(就讀全日制學士或以上課程)可於學年內從事每週不超過20小時的校內兼職工作,暑假及寒假則可全職工作。校外工作須事先取得入境事務處的「不反對通知書」(NOL),並僅限於與學科相關的實習或指定計劃。違反規定可能導致簽證被撤銷及遣返。詳情可致電入境事務處熱線2824 6111查詢。

💡 實用貼士

兼職前務必確認僱主是否接受NOL,並保留工作記錄以備查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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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屬分類: 法律法規 · 學生簽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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