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生簽證到期但課程尚未完成,可以申請延期嗎?

📖 適合讀者: 新來港人士
可以。學生簽證持有人如因課程延長或特殊情況(如生病、研究延誤)未能如期完成學業,可在簽證到期前4星期內申請延期。需提交學校發出的延期證明信、成績單及經濟證明,費用為港幣230元。審批時間約2至3星期,延期期限通常與新課程結束日期一致。如無合理理由,入境處可能拒絕申請。

💡 實用貼士

延期申請必須在簽證到期前遞交,否則需離港後重新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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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屬分類: 法律法規 · 學生簽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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