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才計劃的受養人可否在港工作?

📖 適合讀者: 新來港人士 ✍️ 我知香港編輯部 📅 更新於 2026-08-28
可以。專才計劃申請人的配偶及18歲以下未婚子女作為受養人來港後,可自由在香港工作,無需另行申請工作簽證。受養人需在入境後30天內辦理香港身份證,並在求職時出示。受養人的工作權利與申請人相同,不受僱主限制。若申請人轉工或簽證到期,受養人的簽證亦會受影響,需同步更新。受養人居住滿7年後,亦可申請香港永久居民身份。

💡 實用貼士

受養人工作無需通知入境處,但需確保簽證有效。

條目資訊

所屬分類法律法規 · 優才與專才計劃
適合讀者新來港人士
更新日期2026-08-28
條目編號#5647(知識庫共 11563 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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