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外國遊客,攜帶處方止痛藥(含可待因)入境香港需要申報嗎?

📖 適合讀者: 外國遊客 ✍️ 我知香港編輯部 📅 更新於 2026-08-28
需要。含可待因等受管制成分的藥物,必須同時攜帶醫生處方及醫院證明信,且數量不得超過合理自用範圍(一般為30天劑量)。若未申報或無法出示證明,可能被視為「管有危險藥物」,最高可罰款100萬港元及監禁7年。建議提前向香港衛生署申請「進口許可證」,或致電衛生署藥物辦公室(+852 2319 9222)查詢。

💡 實用貼士

將藥物連同原裝包裝及醫生信放在隨身手提行李,方便檢查。

條目資訊

所屬分類法律法規 · 毒品法規
適合讀者外國遊客
更新日期2026-08-28
條目編號#5681(知識庫共 11563 條)
內容性質香港生活百科 · AI 優化內容 · 官方資料核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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