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法規 · 結婚與離婚
在香港離婚,需要聘請律師嗎?可以自行辦理嗎?
在香港離婚,法律上不強制聘請律師,你可以自行辦理,但程序複雜且易出錯。若雙方無爭議,可自行向家事法庭提交離婚呈請書,費用HK$630,並填寫相關表格。但涉及子女撫養權、財產分配或贍養費時,建議聘請律師,費用約HK$20,000至HK$80,000不等,視乎複雜程度。你可申請法律援助(需通過入息審查),或使用家事調解服務(每小時約HK$1,500)。自行辦理需熟悉《婚姻訴訟條例》及法庭規則。
💡 實用貼士
若雙方同意離婚,可考慮使用「共同申請」表格,減少法律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