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來港人士如何辦理離婚手續?需要住滿一年嗎?

📖 適合讀者: 新來港人士
新來港人士在香港辦理離婚,無需住滿一年,但必須符合「居留資格」:你需在提出離婚呈請當日或之前,已通常居留香港連續三年,或與配偶有密切聯繫(如配偶是香港居民)。若你未滿三年,可先申請分居或等待滿足條件。程序上,需向家事法庭提交離婚呈請書,費用HK$630,並附上結婚證書及子女資料。若涉及跨境因素,建議諮詢律師,費用約HK$15,000起。

💡 實用貼士

若你未滿三年,可先諮詢律師是否可基於「密切聯繫」提出申請。

知識分類

所屬分類: 法律法規 · 結婚與離婚
香港生活百科 · AI 優化內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