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香港街頭被警察查身份證,可以拒絕嗎?

📖 適合讀者: 大陸遊客
不可以。根據香港法例第232章《警隊條例》第54條,警務人員有權在公共場所截停及要求任何人出示身份證明文件。若未能出示,可被帶往警署調查,最高可被罰款5,000港元。遊客應隨身攜帶護照或旅遊證件,本地居民則須攜帶香港身份證。若認為執法不公,可記下警員編號並向投訴警察課(電話:2866 7700)投訴。

💡 實用貼士

保持冷靜配合,記下警員編號以備日後投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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