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法規 · 入境黑名單與禁止物品
新來港人士,想知帶現金入境香港有冇上限?
有。根據《打擊洗錢及恐怖分子資金籌集條例》,任何人入境香港時,如攜帶總值高於12萬港元的貨幣及不記名可轉讓票據(如支票、匯票),必須向海關申報。未申報或虛假申報,最高罰款50萬港元及監禁2年。申報手續簡單,於紅綠通道系統中選擇紅通道,填寫申報表即可。海關熱線:2815 7711。
💡 實用貼士
即使分開多人攜帶,只要總額超標,仍需申報。
條目資訊
| 所屬分類 | 法律法規 · 入境黑名單與禁止物品 |
|---|---|
| 適合讀者 | 新來港人士 |
| 更新日期 | 2026-08-28 |
| 條目編號 | #5959(知識庫共 11563 條) |
| 內容性質 | 香港生活百科 · AI 優化內容 · 官方資料核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