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來港人士,想知帶現金入境香港有冇上限?

📖 適合讀者: 新來港人士
有。根據《打擊洗錢及恐怖分子資金籌集條例》,任何人入境香港時,如攜帶總值高於12萬港元的貨幣及不記名可轉讓票據(如支票、匯票),必須向海關申報。未申報或虛假申報,最高罰款50萬港元及監禁2年。申報手續簡單,於紅綠通道系統中選擇紅通道,填寫申報表即可。海關熱線:2815 7711。

💡 實用貼士

即使分開多人攜帶,只要總額超標,仍需申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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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屬分類: 法律法規 · 入境黑名單與禁止物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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