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國遊客可以帶彈藥(子彈)入境香港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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唔可以。根據香港法例第238章《武器條例》,彈藥(包括子彈)被列為「槍械」,必須持有警務處處長發出嘅牌照先可以管有。攜帶入境屬刑事罪行,最高可判罰款$100,000及監禁14年。即使係空彈殼或紀念品,都必須申報。建議唔好帶任何彈藥入境。

💡 實用貼士

如果係紀念品,可以考慮購買冇火藥嘅空彈殼,但必須申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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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屬分類: 法律法規 · 武器與管制物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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