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居民可以持有催淚氣體(自衛用)嗎?

📖 適合讀者: 香港居民
唔可以。催淚氣體(如CS噴霧)喺香港被列為「攻擊性武器」,根據《武器條例》第238章,管有或攜帶都屬違法,最高可判監禁3年及罰款$10,000。即使你聲稱自衛用途,都唔會獲豁免。建議安裝家居防盜系統或使用合法警報裝置。

💡 實用貼士

香港法律對自衛武器管制好嚴格,切勿以身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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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屬分類: 法律法規 · 武器與管制物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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