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來港人士如何處理從內地帶來的電子煙?

📖 適合讀者: 新來港人士
應立即棄置。若你已帶電子煙入境,切勿使用或轉讓,應將產品交給海關或控煙辦處理。主動交出可能獲酌情處理,但若被搜出,最高罰款5萬港元及監禁6個月。新來港人士可致電海關熱線2815 7711查詢自願交出程序。

💡 實用貼士

主動交出可減輕刑責,切勿隱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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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屬分類: 法律法規 · 電子煙法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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