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的職業病索償時效是多久?逾期會怎樣?

📖 適合讀者: 香港居民
職業病索償時效為「病發後24個月內」向僱主提出書面通知,並在「病發後36個月內」向勞工處呈報。若逾期,你將喪失索償權利,除非能證明逾期是因合理原因(如病情複雜)且僱主未有因此受損。勞工處會按個案酌情處理。為避免逾期,建議確診後立即通知僱主並保留所有醫療記錄。若僱主拒絕賠償,你可於時效內向勞資審裁處提出申索(地址:九龍加士居道36號)。

💡 實用貼士

確診職業病後,切勿拖延,立即以書面形式通知僱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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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屬分類: 就業創業 · 職業病與工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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