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職場「辭職」要提前幾多通知?

📖 適合讀者: 新來港人士
根據《僱傭條例》,辭職通知期須按僱傭合約規定,常見為1個月。若合約無列明,則法定通知期為1個月。試用期內首個月無需通知期,之後則需7日通知。辭職應以書面形式提交,並註明最後工作日期。僱主有權要求僱員即時離職,但須支付代通知金(相等於通知期工資)。建議辭職時保持專業,做好交接工作。

💡 實用貼士

辭職信應透過電郵發送,並同時遞交實體副本,保留收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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