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樂及文化事務署修訂《遊樂場地規例》(第132BC章)第25條及相關罰則,加強管制公眾遊樂場地內的噪音滋擾,針對使用揚聲器發出過量噪音的音樂活動。經修訂的規例於2020年7月24日起生效,旨在有效處理公園內對他人造成困擾的音樂活動及收取酬賞
康樂及文化事務署選定五個康樂場地,供團體申請租用全場進行小型無人機活動。此安排旨在確保活動在規範下進行,防止公眾進入飛行範圍以保障安全。申請團體需向相關場地查詢,康文署按既定程序個別審批。詳情可參考民航處《小型無人機令》(第448G章)。
政府於2024年推行「藝團借用學校場地試驗計劃」,開放學校禮堂及多用途活動室供非牟利藝團在課餘時間排練。自2025/26學年起,開放時段延伸至平日課後及暑假。計劃由康樂及文化事務署港島西辦事處處理,每年4月中旬至5月及9月中旬至10月接受申
第十四屆全國冬季運動會、第十五屆全國運動會及全國第十二屆殘疾人運動會暨第九屆特殊奧林匹克運動會等大型國際賽事在香港舉行。康樂及文化事務署統籌相關活動,涵蓋第一屆全國學生(青年)運動會及第十二屆全國少數民族傳統體育運動會,展現香港承辦國家級體
藝術家/藝術機構擬申請主辦/贊助文化節目的指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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報名須知-巿區及新界區
康樂及文化事務署於2026年7月13日至17日推出多項文化節目,包括收費工作坊及課程,並透過城市售票網發售即日及未來七日的門票。節目涵蓋表演藝術及文化活動,旨在豐富公眾文化生活,市民可經城市售票網購票參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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