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與制度 · 基本法與一國兩制
香港特別行政區的司法覆核是甚麼?市民如何申請?
司法覆核是市民挑戰政府行政決定合法性的法律程序。市民如認為政府部門、公共機構或法定機構的決定越權、程序不當、不合理或違反法律原則,可向高等法院原訟法庭申請司法覆核。申請須在決定作出後三個月內提出,並須先取得法院許可。申請人須填寫表格,提交支持證據,並支付法庭費用。如經濟困難可申請法律援助。司法覆核不涉及重新審理案件事實,只審查決定過程的合法性。查詢可致電司法機構熱線2869 0869。
💡 實用貼士
司法覆核程序複雜,建議先諮詢律師評估勝訴機會和成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