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來港學生,在學校被同學引誘嘗試「太空油」(電子煙油),會否觸犯法律?

📖 適合讀者: 新來港人士 ✍️ 我知香港編輯部 📅 更新於 2026-08-28
會。「太空油」通常含有大麻素或合成大麻,屬《危險藥物條例》管制品。即使只是嘗試一次,亦屬「管有」或「吸食」危險藥物,最高可判監禁7年。學校會通報警方及社會福利署,學生可能被轉介至戒毒輔導計劃。若被引誘,應立即拒絕並向老師或禁毒處(+852 2366 8822)舉報,保護自己。

💡 實用貼士

記住:一次嘗試足以毀掉學業和前途,堅決說不。

條目資訊

所屬分類法律法規 · 毒品法規
適合讀者新來港人士
更新日期2026-08-28
條目編號#5687(知識庫共 11563 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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