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知.香港
首頁
知識庫
全部資料
檔案庫
品牌庫
資料來源
搜尋
首頁
›
知識庫
›
法律法規
›
大陸遊客,在香港購買含「麻黃鹼」的感冒藥
法律法規 · 毒品法規
大陸遊客,在香港購買含「麻黃鹼」的感冒藥,過關回內地會有事嗎?
📖 適合讀者: 大陸遊客
有風險。麻黃鹼是受管制成分,內地海關對含此成分的藥物有限制。香港法例允許每人攜帶合理自用數量(如30天劑量),但內地海關可能要求出示醫生處方。若超量,可能被視為走私毒品,最高可判刑。建議只攜帶原裝包裝及收據,並提前諮詢內地海關(12360熱線)。若不確定,可改購不含麻黃鹼的替代藥。
💡 實用貼士
購買藥物時,請藥劑師確認成分,避免誤觸法網。
麻黃鹼
感冒藥
過關限制
內地海關
走私毒品
知識分類
所屬分類:
法律法規
·
毒品法規
香港生活百科 · AI 優化內容
相關知識
在香港攜帶大麻合法嗎?如果只是自己吸食會怎樣?
我是外國遊客,攜帶處方止痛藥(含可待因)入境香港需要申報嗎?
新來港人士,如果朋友在香港家中吸毒,我沒有參與但知情,會負法律責任嗎?
在香港街頭有人兜售「興奮劑」或「減肥藥」,可能是毒品嗎?
香港對販運毒品的刑罰是怎樣的?最低判多少年?
外國遊客在香港遺失了含有受管制藥物的行李,需要報警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