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國遊客在香港翻拍博物館的藝術品照片,可以放上網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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視乎情況。香港《版權條例》(第528章)規定,藝術品(如繪畫、雕塑)的版權在作者死後50年屆滿,之後成為公共領域,可自由拍攝及發布。若作品仍在版權期內,博物館通常設有拍攝限制,部分展品禁止攝影。香港藝術館(電話:2721 0116)及M+博物館(電話:2200 0217)均有明確指引。商業用途(如出版、售賣)需另行取得授權。

💡 實用貼士

入場前查看館方攝影標誌,或向服務台查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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