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來港人士想開設網店售賣自家設計的T恤,需要申請版權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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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需要。香港《版權條例》(第528章)採用自動保護原則,原創作品(包括設計圖案)創作完成後即自動享有版權,毋須註冊。但為防日後被侵權時難以舉證,建議保留創作草稿、日期證明(如郵寄給自己的掛號信)或委託知識產權署(電話:2961 6901)辦理自願登記。售賣時亦需注意不可使用他人商標或卡通圖案。

💡 實用貼士

保留所有創作過程記錄,是維權的關鍵證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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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屬分類: 法律法規 · 版權與知識產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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