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陸遊客在香港購物,若被店舖欺詐(如貨不對辦),如何追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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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保留單據及宣傳品,即時向香港海關(2545 6182)舉報,海關可根據《商品說明條例》檢控商戶,最高罰款50萬港元及監禁5年。同時可向消費者委員會(2929 2222)投訴,消委會會調解,但無法律強制力。若金額少於7.5萬港元,可入稟小額錢債審裁處索償。若商戶拒絕退款,可考慮報警處理。切勿接受「私了」,應循正式法律途徑。

💡 實用貼士

購物時使用信用卡,日後可透過銀行爭議交易追回款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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