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法規 · 法律援助
在香港被「跟蹤」或騷擾,法律上有什麼保障?
香港現時沒有獨立的「跟蹤罪」。相關滋擾行為可循多條法律處理:《簡易程序治罪條例》的遊蕩等罪行、《家庭及同居關係暴力條例》的強制令(適用於伴侶及家庭成員)、或普通法下的威嚇。另外,《2021年刑事罪行(修訂)條例》已將窺淫及未經同意拍攝私密部位列為刑事罪行(最高監禁5年)。若你被人持續監視、滋擾或恐嚇,可立即報警(999),並保留訊息、錄音及閉路電視片段作為證據。警方可發出「警誡」或檢控。民事方面,你可向區域法院申請「禁制令」(Injunction),禁止對方接近你,費用約5,000至20,000港元(律師費)。
💡 實用貼士
將所有騷擾記錄(時間、內容)整理成日誌,報警時更有力。